关于学习宣传贯彻《新余学院章程(修订稿)》的通知

发布者:     发布时间:2023-02-16 14:59:23    点击数:

各二级学院党委(党总支)、机关党委,党委、行政各部门,附属学校党委

《新余学院章程(修订稿)》已于20221230日经江西省教育厅核准通过,学校已公布,请遵照执行。为做好《新余学院章程(修订稿)》学习、宣传、贯彻工作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充分认识《章程》实施的重大意义

《章程》的修订是学校根据《高等教育法》《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》等法律法规,适应新时代党和国家对教育事业提出的新要求,推进现代大学制度建设取得的阶段性成果。《章程》是学校总的“宪章”,是学校依法自主办学、实施管理和履行公共职能的基本准则和依据。《章程》实施对持续深化学校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改革,提升学校依法治校水平,不断推进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。

二、认真做好《章程》的学习宣传工作

全校各部门(单位)要将《新余学院章程(修订稿)》的学习宣传及贯彻落实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列入日程,通过举办主题宣讲、专题研讨、集中学习、主题班会、团日活动、自学等丰富多彩、行之有效的学习活动,帮助广大师生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《章程》的核心要义和精神内涵,提高对《章程》重要性的认识,增强贯彻实施的自觉性和执行力。

党委宣传部要做好《章程》的宣传和氛围营造工作,充分利用校园网、校报、微博、微信等媒体,广泛宣传,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《章程》的热潮。

党委组织部、党委教师工作部(人事处)、学生工作部(团委)、学生就业与事务处等要将《章程》纳入新生、新进教职工、新任领导干部的教育培训内容。

在组织开展学习宣传活动中,各单位注意收集和保存相关资料、图片,对本单位学习情况进行全面总结,形成专题学习总结报告,请于2023331日之前将学习情况材料纸质稿交发改办(行政楼203),电子稿发送到邮箱1373697995@qq.com。联系人:肖琳,联系电话:18479639959

三、扎实推进《章程》的有效落实

全校师生要自觉学习《章程》、遵守《章程》,行使《章程》赋予的权利,履行《章程》规定的义务,进一步树立主人翁意识、法治思维和改革意识,自觉养成爱校荣校精神,激发投身学校改革发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。

全校各部门(单位)要认真对照《新余学院章程(修订稿)》中的各项规定,完善《章程》实施的配套机制,认真审视已出台文件的时效性和合理性,对相关制度、体制机制等进行梳理、清查和完善,开展学校规章制度的废止、修改、建立工作,使《章程》的原则和内容落实到各项具体制度规定中。

 

附件:《新余学院章程(修订稿)》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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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215  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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