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新余学院章程(2022年修订)》获省教育厅核准通过

发布者:     发布时间:2023-01-18 09:07:12    点击数:


近日,根据江西省教育厅《关于同意<新余学院章程(2022年修订)>的批复》(赣教法字〔2022〕6号),正式核准通过了《新余学院章程(2022年修订)》。至此,我校新一轮章程修订工作完成全部法定程序,已于2023年1月正式向社会公布并实施。

《新余学院章程》是学校总的“宪章”,是学校依法自主办学、实施管理和履行公共职能的基本准则和依据。《新余学院章程》自2015年核准以来,为学校的改革发展提供了导向性的作用。修订《新余学院章程》是学校进一步健全现代大学制度,是践行大学使命、完善治理体系、提升治理能力的重要基础工作,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校、全面深化改革的一项核心任务。

《新余学院章程(2022年修订)》调整了全文的结构,新增了一章“学校标识”,删除第四章标题,将内容合并到总则当中,全文共14060字,由序言、总则(第一章)、举办者与学校(第二章)、学生与教职工(第三章)、管理与机构(第四章)、经费与资产(第五章)、学校与社会(第六章)、学校标识(第七章)、附则(第八章)等部分组成,文末新增了学校校徽、校旗、校歌3个附件,明确了规范样式和有关设计理念。调整了节标题的结构,将“学位评定委员会”“教学委员会”两节与学术委员会相关条文合并为“学术组织”一节,将“学生代表大会等群团组织”拆分为“学生代表大会”和“群团组织、统战团体”两节,改“二级学院、研究所(中心)、重点实验室”一节为“教学科研机构”,改“行政机构”一节为“职能部门和其他机构”。原章程共六十三条,修订后章程共七十九条,其中删除三条,增加十九条,共修订八十九处。

接下来,学校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,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,以《新余学院章程(2022年修订)》的贯彻实施为契机,按照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的要求,不断健全以学校章程为核心的制度体系,改革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和管理机制,提高依法治校、依章程自主管理的能力和水平,推进学校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,为努力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本科院校提供坚强法治保障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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